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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立法院的戰神,搖身變成獨立董事?!】

▌事情是醬子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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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立法院的戰神,搖身變成獨立董事?!】

▌事情是醬子的

在今年一月的大選中,時代力量獲得三席不分區立委的席次,於是排在不分區名單上第四順位的#黃國昌 老師就這樣退出立法院。自此消失於江湖,再也沒有人見過他……

威不是啦~後來國昌老師開直播時表示,卸任後的他真的成為「#辣個自由的男人」,接下來打算開設自己的律師事務所、升級直播節目等等,不過現在居然傳出他可能成為 #大同公司 的 #獨立董事?

▌大同公司到底在衝蝦毀?

你想的沒錯,這個大同公司就是製造大同電鍋的大同公司,但昔日欣欣向榮的大同公司,今日卻因為經營階層的諸多行為而風雨飄搖,成為問題公司。

例如公司內部一直在吵誰要當老大,甚至在爭權過程中使用了違法的手段。

故事起源於大同公司當時的董事會不太 OK,有一派股東就想要把現任的董事給換掉,推自己覺得 OK 的人出來當董事,於是在 2017 年提名了一些人出來參選董事,結果提名的人全部被當時的董事會否決掉。

現任的董事們一定想把潛在的對手幹掉,這是可以理解的,但為什麼董事會可以在提名階段就做掉自己的競爭對手呢?難道董事是 #董事會 選的嗎?

▌一個董事的誕生

一般來說要成為董事,必須先被提名成為 #候選人,再經由 #股東會 選出。

董事會和持有 1% 股份的股東們都可以提名人選,但以前的 #公司法第192條之1 規定,股東提名人選時要提供被提名人的姓名、學經歷及相關證明文件,董事會則有權審查被提名的人,如果證明文件不足,就可以不把他列入候選人名單。

當時的董事會就是利用了這一點,刁鑽的要求提名股東檢附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要提供的文件,再根據「證明文件不足」而否決股東提名的人,直接剷除競爭對手,繼續連任董事!

不得不說大家真的很會鑽法律漏洞,所以後來我們就修法把「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」的規定改掉了,ㄏㄏ。

▌獨獨獨獨獨,獨立董事!

看完第一集的《貴公司真亂》,我們不禁想問,辣個自由的男人,他想選的獨立董事到底是何方神聖?又真的能改變大同公司嗎?

簡單的說,#獨立董事 最主要的工作就是「監督公司」。

目前只有 #公開發行公司 可能有獨立董事,雖然也叫作董事,但與會參與經營、通常是公司大股東的一般董事不同,獨立董事其實比較像是局外人,盯著公司的其他人,對於違法的行為要有靈敏的嗅覺。

為了讓獨立董事可以順利執行業務,規定公司不可以阻礙獨立董事進行監督,要配合提供相關資料給獨立董事查核。

獨立董事也不是誰都能當,必須有一定的專業性,例如有商務、會計或法律相關的背景,和配偶﹑未成年子女持有的公司股份加起來不能超過1%,最重要的是不能跟公司有直接或間接的利害關係。

最後,#獨立董事 也是先提名再由股東會選出,如果有好幾位候選人,想要當獨立董事還要有股東支持。

而大同公司的股權結構中,#華僑與外國人股東 就持有了 42% 的股份,因此,前天國昌老師在臉書上貼出了一封致「大同公司外資股東」的英文公開信,其實就是想跟大家說:「選我選我快選我辣>////<」

▌下大雨就乖乖待在家看文章喔~

「獨立董事」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嗎?!|林紘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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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寶寶是誰的!經營權爭奪的五四三之【一】|羅健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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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大同條款立法精神 看公司法新法後的股東會召集權|黃建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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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上截圖新聞連結:https://buff.ly/2zlMSB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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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談法律人藏在觀點背後的思考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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